联邦法规将人类受试者定义为“进行研究的研究者通过干预或与个体互动获得(1)数据的活着的个体”, 或(2)可识别的私人信息(45 CFR 46). 102(f)(1),(2)).
确定研究是否涉及人类作为研究对象的关键是以下定义:
什么是“有生命的个体”?”
about whom是什么意思?
什么是“干预”?”
What is “interaction?”
什么是“可识别的私人信息”?”
什么是“可识别”?”
根据1月21日生效的共同规则变更, 2019, 以下活动不被视为涉及人类受试者的研究,不需要审查委员会的批准或监督:
Sharon N. Obasi, Ph.D.,研究诚信主任
308-865-8225
obasis2@hebhgkq.com
Dr. Joan Blauwkamp, IRB主席
blauwkampj@hebhgkq.com
Dr. IRB副主席Chris Waples
waplescj@hebhgkq.com
町田咲子,IRB协调员
308-865-8496
machidas@hebhgkq.com